置之脑后(抛之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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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之脑后 和 抛诸脑后 的意思分别是什么,有区别吗

没有。诸 ,是兼词 是“之于” 的意思

抛之脑后,“之”后省略了“于”

加分!

古代宫女被皇帝临幸后再抛之脑后,会有怎样的下场呢?

明朝万历皇帝的王恭妃就是这么一个被皇帝临幸后抛之脑后的宫女

王氏出生于中下级军官家庭,万历初年,朝廷为明神宗朱翊钧在民间大范围选美,当时年仅13岁的王氏也被选入宫中,只不过没能进前三名,落选的王氏就留在了宫中当了宫女。

王氏虽然落选,但是还是较为出色,所以被分到了慈宁宫侍候明神宗的生母李太后,万历九年(1581年),万历皇帝到慈宁宫给太后请安,见到王氏一时兴起,把王氏拉到一个房间就临幸了她。

要说万历皇帝真是典型的渣男,把王氏临幸了就翻脸不认人,居然将这事隐瞒起来,即没跟人说,也没册封,就连宠幸后该给的赏赐都没有,这在宫中找谁说理去?

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王氏跟朱翊钧就这么一次,居然怀上了,肚子一天天大了之后被李太后发觉了,李太后就追问王氏怎么回事,王氏哭着说了被万历皇帝临幸的事,李太后就把朱翊钧叫来,这个混蛋皇帝还不承认,想赖账,你说你赖账这不是要把人逼死?在宫里不是被皇帝临幸大了肚子,那还有什么活路?

幸好李太后英明,命人拿来皇帝的《起居注》,查一下皇帝当天的行踪,都能对的上,这下万历皇帝才不得不承认,李太后要万历皇帝给王氏一个位份,朱翊钧还说王氏只是个宫女太抬举了,在李太后的坚持下,王氏才被封为恭妃,万历十年(1582年)八月十一日,王氏生下一男,就是后来的明光宗朱常洛。

生下庶长子的王恭妃母子生活的并不如意

王恭妃生下朱常洛并没有得到万历皇帝的欢心,对于万历皇帝来说,王氏只不过是他一时兴起而已,如果不是有李太后,王氏在宫里必定生活的很惨,有可能连性命都不保,万历皇帝后宫中所宠爱的是郑贵妃。

郑贵妃姿色娇媚,生性活泼,万历皇帝对她情有独钟,万历十四年(1586年),郑贵妃生下皇三子朱常洵,万历皇帝爱屋及乌,对朱常洵特别宠爱,这就有了明朝出名的国本之争。

按照宗法皇太子应该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因为万历皇帝的皇后没有生育嫡子,作为庶长子的朱常洛应立为皇太子,但是万历皇帝却有意立朱常洵为皇太子,这样围绕着册立皇太子的问题,大臣们与万历皇帝斗了十五年。

朱常洛的母亲王恭妃不受万历皇帝的宠爱,连带着朱常洛也不得欢心,朱常洛身为皇子,到了13岁才开始读书,这还是在大臣们一再请求之下才被允许,要不然朱常洛差点成了文盲。

万历皇帝与大臣们因为国本之争闹得满城风雨,最后李太后看不下去了,亲自出来干预,问万历皇帝为什么不立庶长子朱常洛为太子,万历皇帝说:“他是宫女生的。”李太后听后大骂道:“不要忘了,你也是宫女生的”。万历皇帝听后羞愧万分,最后才迫不得已立朱常洛为太子,朱常洵为福王,但是因为万历皇帝的宠爱,朱常洵一直住在宫里,直到李太后施压才搬到封地。

朱常洛虽然被立为皇太子,王恭妃也被进封皇贵妃,但是日子一样不好过,因为立储这件事,万历皇帝对王恭妃从无感升为厌恶,盛宠的郑贵妃对王恭妃更是恨透了,视她为眼中钉,使尽各种手段排挤和虐待王恭妃母子,万历皇帝却不管不顾,儿子当了太子,王氏反而被幽禁在深宫中,无人问津,受着迫害,整整十年不能与儿子见面,在她身患重病的时候,万历皇帝也没去看她。

直到死之前太子朱常洛请求才见到了母亲最后一面,当朱常洛赶到母亲居所时,景阳宫门窗深锁,当朱常洛见到母亲的时候不禁悲从心起,此时王恭妃的眼睛已经哭瞎,母子两抱头痛哭,因为有郑贵妃的眼线,母子两只敢相对而哭,不敢说话,王恭妃在宫中苦熬了近30年,却始终没有盼到出头之日,更别说死前见上万历皇帝这个丈夫一面。

王恭妃的身后事也不顺当

作为一名宫女被皇帝临时起意而宠幸了一次,王氏悲惨的人生从生到死,王恭妃死后,万历皇帝对她的丧事并不放在心上,一点旧情都没有,打算将王恭妃草草安葬了事,最后还是群臣极力上谏,万历皇帝才同意按品级下葬,可是因为一再拖延,等王恭妃下葬棺椁都已经停放了十个月,加上天气炎热,可想而知王恭妃的尸体早已腐烂不堪。

万历四十年七月十七日(1612年),王恭妃才被下葬到明十三陵陵区内东井左侧的平冈地,而随葬品少的可怜,棺内除了为数不多的丝织品,只有几枚银锭和一些银制品。不派人守坟也不拨给守坟的费用,直到后来发生“梃击案”,为替郑贵妃开脱,平息舆论,才拨给守坟人和守坟费用。

万历皇帝驾崩后,朱常洛即位,想着给母亲追封皇后位的,只可惜才当了一个月皇帝就死了,直到王恭妃的孙子明熹宗即位,接着他父亲的遗诏,追封了祖母王恭妃为孝靖皇太后,从东井把棺椁迁来,与万历皇帝和孝端皇后一起葬入定陵,并补充了三箱随葬品。

王恭妃可以说是宫女被皇帝临幸后抛之脑后的典型,皇帝临幸又抛之脑后,基本上就是对这个宫女没什么感觉,所以下场一般都不大好!

秦可卿的临终遗言为何会被王熙凤抛之脑后?

秦可卿关心贾府的前途,临死前托梦给荣国府的当家人王熙凤,说贾家已经显赫百年,盛极必衰,难免有一日会走向败落。秦可卿认为贾府应该未雨绸缪,在当下富贵之时,多为将来做打算。秦可卿嘱托王熙凤在贾家祖坟附近多置田庄、房屋、农田,将家塾设在此处,贾府的祭祀、供给之费可以从这里出,这才是长久之计。古人以孝义为本,纵使子孙有罪,官府抄没他们的家产,也不会抄没他们的祭祀产业。

贾府只要事先做好这些准备,退一步来讲,真到了败落的那一天,子孙们也可以回到这里耕读继世。从贾府的结局来看,秦可卿的话无疑是有先见之明的。可是,王熙凤梦醒后,好像把秦可卿的话给忘了,并没有付诸行动。而贾府用钱的地方越来越多,宁国府的贾珍花巨资为秦可卿举办了隆重的丧礼;荣国府为了迎接元妃回乡省亲,大兴土木,建造富丽堂皇的大观园,还要组建戏班子、聘请一批尼姑。

元妃省亲的时间不过几个时辰,贾府却要兴师动众地准备许久,省亲结束后,还要雇佣一些仆人来管理园子,关园子的维护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贾府又恐来年元妃还会再次省亲,不敢遣散戏子、尼姑,按时支付她们月钱。这银子花的如水流,用贾琏的奶妈赵嬷嬷的话来讲就是“别讲银子成了粪土,凭是世上有的,没有不是堆山积海的。”

对于贾元春的这件喜事,秦可卿认为“不过是瞬息的繁华”,她在梦中叮咛王熙凤要早为后虑,否则将来后悔莫及。如果贾府能把建造大观园的资金节省出一小部分来,用于购置祭祀产业,就算是为贾府留了一条后路。王熙凤在荣国府中的权力不小,可是她没有为贾府早做打算,还处处谋取私利。

那么,王熙凤真的把秦可卿的梦中嘱托完全抛在脑后了吗?不是,她没有遵照秦可卿的话去做,不代表她完全忘记了秦可卿的话。在小说《红楼梦》第九十二回中,王熙凤提到了购置祭祀产业的事,几乎是复述秦可卿的原话,可见那场梦过去多年后,王熙凤依旧牢记心中。

当时,冯紫英向贾政推荐了四件珍贵的洋货,分别是:名为“汉宫春晓”的围屏、自鸣钟、母珠、鲛绡帐。其中的母珠和鲛绡帐,冯紫英随身带在身边,拿出来给贾政观赏。冯紫英觉得贾府是皇亲国戚,可以买来进贡给皇上,售价要两万两银子。贾政嫌价格太过昂贵,就拿给贾母们看下,让她们拿个主意。

王熙凤看了洋货说:“那里有这些闲钱?……我已经想了好多年了,像咱们这种人家,必得置些不动摇的根基才好:或是祭地、或是义庄,再置些坟屋。往后子孙见不得意的事,还是点儿底子,不到一败涂地。”王熙凤所讲的祭地、义庄、坟屋,都是秦可卿梦中所说的祭祀产业。

王熙凤在这个时候提起秦可卿的嘱托之语,我觉得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王熙凤知道贾府现在拿不出这么多银子去购买这些玩物丧志的东西。“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王熙凤在荣国府当家多年,她经常要当掉自己的金银首饰,换些银子来应急;宫里的太监又经常来贾府找她和贾琏借钱,贾琏缺少置备礼物的银子,要央求鸳鸯去偷一箱贾母的金银细软。王熙凤比其他人更了解贾府的底细,贾府现在也是个外表光鲜的空架子,有时都会为千百两银子发愁,何况是一下子要拿出两万两银子来,去买这些不能当饭吃的洋货!

“而将这个世界抛之脑后,和你一起归隐山林”出自济慈的哪首诗?

这句话出自济慈的《夜莺颂》。原文如下:

第二节

O, for a draught of vintage! that hath been

Cool'd a long age in the deep-delved earth,

Tasting of Flora and the country green,

Dance, and Provencal song, and sunburnt mirth!

O for a beaker full of the warm South

Full of the true, the blushful Hippocrene,

With beaded bubbles winking at the brim,

And purple-stained mouth,

That I might drink, and leave the world unseen,

And with thee fade away into the forest dim.

第二节

啊,但愿有一口美酒,

一口曾在地窖冷藏多年的美酒!

人一尝就会想到花神,想到葱绿的酒乡,

想起舞蹈、恋歌和丰收季节的欢狂。

啊,要是那杯酒带有南国的热气,

红如人面,充满灵感之泉的真味,

珍珠的泡沫在杯沿浮动,

能把嘴唇染得绯红,

我就会一饮而尽,悄然离开尘寰,

随你隐没在幽暗的林间。

1818年年底,23岁的济慈结识了他的邻居芬妮·布朗妮小姐。他们恋爱的最初半年,济慈生活在幸福之中。他像一个健康人那样,常常同芬妮远远地散着步,度过愉快的时光。这半年也成了诗人创作最旺盛的时期。这首《夜莺颂》是翌年春天的一个早晨,诗人坐在布朗妮家中花园的梅树下,听到夜莺的啼声后,不禁心旷神怡,诗兴勃发,不到三个小时,一气呵成。

济慈患有肺病,这给他的爱情生活笼罩上一层忧郁的阴影。他曾写道:“在我的散步中,我有两件极喜欢思索的事,你(指芬妮)的可爱与我的死的时间。”因此,他的诗中常常流露出哀伤、悲凉的情绪。

虽有心上人,却早已把你抛之脑后古文

(现代文)虽有心上人,却早已把你抛之脑后

(古文)虽有君子,乃将汝弃之不睬

(这样的‘心上人’说说就算了,不要真生气,很有可能是最近很忙,没有时间陪伴。弄弄清楚才好。)

将烦恼抛之脑后是什么意思?

似乎从来到这个世界上开始,人们就与烦恼结下了不解之缘。或许,人生正是因为有了诸多烦恼,才显得多姿多彩。但是,烦恼如果过量,就会成为致命的毒药,极大地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生命的过程就如同一次旅行,如果把每一个阶段的成败得失全部都扛在肩上,在以后的行程中必将感到举步维艰。因此,我们必须为“旧包袱”举行一场葬礼,将它埋葬,与过去说再见,跟往事干杯。唯有如此,才能以崭新的姿态去迎接新的挑战。

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说过:“烦恼忧愁是伤人的病菌。它会吞噬你的优势,而留下一个像废品一样的垃圾。”一个把大量精力耗费在无谓的烦恼上的人,是不能尽情发挥自己固有能力的。世界上能够摧残人的活力、阻碍人的志向、降低人的本领的东西,莫过于烦忧这一毒素。

有一个叫乔治·布朗的人,虽然已经成了大富豪,每年都有上百万的收入,但是他却常常情绪不稳,因为他心里总是提防着周围的人,包括自己的助手和家人。于是心里就会产生许多莫名其妙的烦恼和忧愁,为此他十分痛苦。有一天,他的一位好朋友真诚地对他说:“乔治,相信一个人比怀疑一个人更让人心绪安宁。”这句话,深深打动了乔治,他这样做了,从相信这位朋友开始,逐渐相信身边越来越多的人。后来,他发现自己的忧愁每天都在减少。

没有人能计算清楚烦恼忧愁到底给人类造成了多少灾祸损失。它使天才变得平庸,它使成功变成失败,它使人的希望破灭,在这些方面它比任何因素都要厉害。下面我们来看看烦恼和忧愁是如何造成人们的心理危机的:

1 烦忧能杀死人。

任务繁重,条件艰苦,都不会使我们受到任何伤害,真正能够造成伤害的,是我们在工作和办事情时的心理状态——在还未做某件事之前,便已在脑海中顾虑着、畏惧着,同时预感到在办事过程当中将会出现的种种不快。

2 烦忧让人陷入不幸。

我们从来没听说过,人们能够从烦忧中得到好处,也从来没听说过烦忧曾经帮助过任何人改善他们的生活。在生活中,烦忧这个恶魔随时随地都在损害着人们的健康,吞噬着人们的快乐,从而使人们的生活陷入不幸之中。

野蛮的土著人在宗教礼拜中,经常用种种残酷的方法,戕害自己的身体,还以此作为虔诚的标志。对于这种土著人,我们一定觉得可怜又可笑。然而,在嘲笑他们的同时,我们发觉自己也并不高明。我们往往用种种精神的刑具来折磨自己,我们常常怀着各种杞人忧天般的思绪,无端地自寻烦恼。

3 烦忧能摧残人的活力,消磨人的精神,能够对人的工作产生很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个人在心绪不定的情形下工作,效率自然不会高。人的各种精神机能,一定要在丝毫不受牵制的时候才能发挥最高的能力。困于烦忧的头脑,尽管仍在思考,但往往不清楚、不敏捷、不合逻辑。在脑细胞受到烦忧的毒害时,脑部的思考力自然不可能像在毫无烦恼忧虑时那样集中。

脑细胞时常为血液所冲洗,它从血液中摄取养分。假如血液中常常载满了恐惧、烦恼、愤恨、嫉妒等思想的毒害,这些脑细胞的“原质”便会受到损害。女性特别易于陷入烦恼的心理危机之中。她们每天花在处理家常事务上的精力,远不如花在对子女的无谓操心与懊恼以及其他无谓的精神紧张上来得多。一到傍晚,她们总是感到筋疲力尽,然而,她们却不曾意识到,这是她们将大部分的精神浪费于不必要的思绪所造成的不安的缘故。

综上所述,烦恼和忧虑所带来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但是,很多人居然能容忍这些“糟粕”来榨取人的青春和生命,使人未到中年就现出老相,岂不是天下之大怪事吗?看到许多年仅三十几岁的妇女,面部就出现了皱纹,这并不是过度操劳或遭遇重大不幸所导致的,而是由于她们的多愁善感和劳心伤神所引起的。

社会是纷繁复杂的,人生是曲折坎坷的。其实,遇到烦恼只需默默叹息一声即可,没必要在思想上大动干戈。总之,放下就是快乐。将烦恼抛之脑后,我们便释放了紧张;将烦恼抛之脑后,我们便获得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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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8-16 04: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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